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金融詐騙辯護>

婚姻詐騙罪的立案條件是什麼

金融詐騙辯護 閱讀(1.79W)

我國沒有婚姻詐騙罪,只有詐騙罪,借婚姻詐騙財物數額較大,可能構成詐騙罪。其標準表現在,以結婚騙財的詐騙犯罪的犯罪目的;在客觀行為上,採取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所騙取的財產一方婚前財產或是與被害人有關係的其他人的財產;詐騙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認定為刑法數額較大的詐騙罪。
《刑法》第266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婚姻詐騙罪的立案條件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