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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戀詐騙應該要如何處理

金融詐騙辯護 閱讀(1.41W)

一、網戀詐騙如何處理

網戀詐騙應該要如何處理

網戀被詐騙了財物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詐騙分子賠償損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二、網路詐騙罪取證規定

被害人要寫書面的報案材料,寫明被騙經過,提供破案線索:嫌疑人特徵、被騙數額、如何交付財產、嫌疑人的詐騙手段等,公安機關可以製作詢問筆錄,詳細瞭解案件情況,

公安機關接受被害人報案後,立案偵查,採取措施,收集犯罪證據:抓獲嫌疑人進行訊問,製作筆錄,查明嫌疑人戶籍資訊、有無犯罪前科、有無同案犯、詐騙手段、詐騙數額、贓款去向、安排被害人進行辨認、追繳作案工具、向銀行查詢查封扣押凍結嫌疑人涉案財產、銀行賬戶,刑事拘留後提請檢察院批准逮捕,逮捕嫌疑人後繼續偵查。

1、電子證據的取證

對能夠為法庭接受的、足夠可靠和有說服性的、存在於計算機和相關外部裝置中的電子證據的確認、保護、提取和歸檔的過程即是電子證據的取證。電子證據獲取技術的關鍵,是如何保證在獲取資料的同時不破壞原始介質。在安慶市迎江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許某傳播淫穢物品案中,犯罪嫌疑人許某利用網際網路傳播淫穢視訊電影,該案認定犯罪事實的證據除了犯罪嫌疑人供述、證人證言、鑑定結論等傳統證據外,還包括電子證據:視訊電影檔案點選率清單、伺服器交易記錄、公安機關支隊遠端勘驗記錄等。

2、電子證據的認定

電子證據能否被法庭認可並作為定案的證據,根據現行法律並無依據。我國的《刑事訴訟法》規定了七種證據,這是法律明文規定的證據的外延,即只有以上的證據才能被採納為定案的證據。電子證據雖然從其本質來講和這幾類法定證據一樣,都能證明案件事實,從內涵上並無不同,但我國法律卻沒有把電子證據納入法定證據的範圍,賦予其明確合法的外衣。

網戀需謹慎,大家在網戀的時候,沒有確認對方的身份之前,不要向對方轉賬或其他關於錢財的交易,畢竟網路是個虛擬的世界,我們要認清楚,不要平白無故丟失了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