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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詐騙的罪行法條判多久?

金融詐騙辯護 閱讀(1.97W)

一、電信詐騙的罪行法條判多久?

電信詐騙的罪行法條判多久?

電信詐騙一般是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增加刑罰。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或者,並處或者單處;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並處罰金或者。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一百二十四條 【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六十五條【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程式、工具罪】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的程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式、工具,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八十六條 【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罪】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資訊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資訊系統不能正常執行,後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資訊系統中儲存、處理或者傳輸的資料和應用程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後果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電信詐騙的主要手段有哪些?

(一)冒充社保、醫保、銀行、電信等工作人員。

以社保卡、醫保卡、銀行卡消費、扣年費、密碼洩露、有線電視欠費、電話欠費為名,以自己的資訊洩露,被他人利用從事犯罪,以給銀行卡升級、驗資證明清白,提供所謂的安全賬戶,引誘受害人將資金匯入犯罪嫌疑人指定的賬戶。

(二)冒充公檢法、郵政工作人員。

以法院有傳票、郵包內有毒品,涉嫌犯罪、洗黑錢等,以傳喚、逮捕、以及凍結受害人名下存款進行恐嚇,以驗資證明清白、提供安全賬戶進行驗資,引誘受害人將資金匯入犯罪嫌疑人指定的賬戶。

(三)以銷售廉價飛機票、火車票及違禁物品為誘餌進行詐騙。

犯罪嫌疑人以出售廉價的走私車、飛機票、火車票及槍支彈藥、竊聽裝置等違禁物品,利用人們貪圖便宜和好奇的心理,引誘受害人打電話諮詢,之後以交定金、託運費等進行詐騙。

電信詐騙是違法犯罪行為,主要包括三種類型,一是冒充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如銀行人員等,從而騙取銀行卡的密碼。涉及電信詐騙的要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