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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詐騙犯拒不賠償該怎麼辦

金融詐騙辯護 閱讀(1.7W)

一、如果詐騙犯拒不賠償該怎麼辦

如果詐騙犯拒不賠償該怎麼辦

如果詐騙犯拒不賠償的話,那麼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以下是對強制執行的具體說明:

1、一般來說,判決生效後兩年內可以申請強制執行,過了兩年就不能求助法院申請執行了;

2、如果兩年內申請了一次法院強制執行,法院沒有執行回來全部或差一些錢沒有執行回來,此時法院為了不超過六個月的執行期限,就以“本次程式終結”的方式結案了,但是申請人以後隨時都可以找法院強制執行,不受兩年的時間限制。此時叫“恢復執行”

注意,樓下有人說可以找上級法院申請執行,是有問題的。申請上級法院執行的前提是下級法院超過審限,而一般實務中,法院為了結案根本不會超審限執行的,都以“本次程式終結”的形式結案了。這時,雖然結案了,但法院還為申請人保留有申請執行的實體權利,可以隨時申請恢復執行並不受兩年時間限制。

3、恢復執行時,申請人應向法院提交恢復執行申請書,並與原來的執行承辦法官取得聯絡。將書面材料交給執行局的承辦法官。

4、恢復執行不是所有的情況都能恢復的,這要看申請人提供的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等資訊是否充足。如果原來沒執行回來是因為被執行人下落不明,或者無資產可以進行執行,恢復執行還是這個情況的話,法院也沒有辦法進行執行。

二、詐騙罪追訴期一般是多久?

詐騙罪追訴時效是從犯罪的最後一次詐騙時開始進行計算,對於可能判處有期徒刑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是5年。根據詐騙罪量刑標準:詐騙4萬元的,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6萬也就可能判處4年多一點點,不足5年,所以追訴時效應該是5年。前提是當年公安機關沒有立案,對於公安機關已經立案的案件,不適用追訴時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

犯詐騙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追訴時效的期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87條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究:

(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2)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如果20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條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在追訴期限以內犯罪人又進行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後罪之日起計算。

詐騙罪追訴期一般是五年,從犯罪人最後一次詐騙後開始進行計算。追訴期必須是當年在公安機關沒有進行立案的前提下,如果公安機關已經對案件進行立案了,則不適用於該追訴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