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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騙兒童罪和拐賣兒童罪有哪些區別

金融詐騙辯護 閱讀(2.71W)

拐賣兒童罪和拐騙兒童罪的區別有:
1.客體要件不同:拐騙兒童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家庭關係和兒童的臺法權益,而拐賣兒童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權利。
2.拐賣拐騙的方式不同:拐賣兒童罪在客觀上表現為非法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或者中轉兒童等行為。拐騙兒童罪的在客觀上表現為採用矇騙、利誘或者其他方法,使兒童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
3.犯罪目的不同:拐騙兒童罪,主要是為了收養或者使喚、奴役,而拐賣兒童罪則是貪圖錢財,販賣牟利。如果拐騙兒童是為了販賣牟利,則應以拐賣兒童罪論處。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規定: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拐騙兒童罪和拐賣兒童罪有哪些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