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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詐騙立案前是否可以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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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和解,一般來說,刑事案件是不可以和解的,即使和解了的話,那麼對方還是要承擔刑事責任,只是說在處罰方面會比較輕微一些,而且刑事和解制度並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適用,刑事和解制度的適用範圍是:

合同詐騙立案前是否可以和解

(1)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和侵犯財產罪的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除瀆職犯罪外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2)特別指出:累犯不適用刑事和解程式。在司法實踐中,交通肇事案件和輕傷害案件佔刑事和解的絕大多數。

《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