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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轉貸罪怎麼處罰

經濟犯罪辯護 閱讀(2.92W)
高利轉貸罪怎麼處罰
高利轉貸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行為。
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數額較大是指個人違法所得在5萬元以上,單位違法所得在20萬元以上的;數額巨大是指個人違法所得在20萬元以上,單位違法所得在100萬元以上的。
具體的量刑還要取決於犯罪嫌疑人的認罪和悔罪態度,以及是否積極退贓,取得諒解,坦白自首等多種情節,法官會根據每個單位和每個人的特殊情況給予一定刑期上的自由裁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
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