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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主要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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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主要方式有哪些?

如果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職權行使過程中給當事人造成了損失,不論是財產損失還是人身傷害,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作為侵權者都必須承擔起賠償責任,對受害者權益受損部分加以補償。而賠償責任人的賠償方式有多種,並不侷限於支付賠償金這一種。下面就由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國家賠償主要方式,以供大家瞭解。

國家賠償的方式是指國家承擔賠償責任的形式。《國家賠償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國家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方式。能夠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

1、金錢賠償

指在計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損害程度後,以貨幣支付的形式,給予受害人一定額度的金錢的賠償方式。金錢賠償的適用,一般應以不能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為前提。具體講,主要適用於以下情形: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及生命健康權的;

(2)侵犯受害人的財產權,其財產已經滅失、拍賣,恢復原狀、返還財產已不可能的。

(3)侵犯受害人的財產權,其財產已被損壞,不能恢復原狀或者恢復有重大困難的;

(4)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與法律規範相牴觸的。

2、恢復原狀

指負有賠償義務的國家機關按照受害人的願望和要求,將受害人的財產或者權利恢復原來狀態的條件下才能適用。它通常適用於以下情形:

(1)應當返還的財產被損壞,能夠恢復原狀的;

(2)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予以解除查封、扣押、凍結;

(3)恢復原狀不違反其他法律規定的。

此外,國家賠償中的恢復原狀的適用範圍比民事賠償中恢復原狀的使用範圍要廣,除了財產的恢復原狀外,還包括權利的恢復原狀,如恢復原居住地的戶口、恢復職級。

3、返還財產

指賠償義務機關將因其侵權行為的侵害而脫離受害人控制的財產,歸還對該財產享有所有權、佔有權的受害人的賠償方式。返還財產的適用條件主要有:

(1)原物存在;

(2)比金錢賠償更為便捷。如果原物已被運往外地或其下落需要查詢,則不如金錢賠償便捷。

(3)不影響公務。如果原物已用於公務活動,返還會影響公務活動時,應採用金錢賠償。

綜上所述,金錢賠償、恢復原狀和返還財產是國家賠償主要方式,其中金錢賠償是最主要的賠償方式。除了上述三種主要的賠償方式之外,如果在侵權過程中使得當事人的名譽受損賠償義務人還需恢復其名譽並賠禮道歉。申請國家賠償屬於較複雜的訴訟案件,建議各位當事人能委託專業的律師代為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