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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的計算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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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的計算標準是什麼?

一、國家賠償的計算標準是什麼?

國家賠償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因行使職權給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人身權或財產權造成損害,依法應給予的賠償。國家賠償由侵權的國家機關履行賠償義務。

據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根據上述法律規定、統計資料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資的計算公式,對屬於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國家賠償案件,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確定新的日賠償標準為315.94元。

另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刑事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各級人民檢察院自2019年5月15日起執行該日賠償標準。

二、申請國家賠償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國家賠償申請書正本一份,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出副本。書寫申請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2、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證影印件;申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社會組織的,提供營業執照或者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能提供組織機構程式碼的,應當提供組織機構被登出的情況說明;

3、委託起訴的,應當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代理人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授權委託書應當明確代理許可權。

如果國家的司法機關因為某些錯誤的原因將公民進行了逮捕和處罰後,也是會給公民的人身以及名譽造成一定的危害,所以受害人也是可以向司法機關申請國家賠償的,在計算國家賠償金額時會按照受害人的平均收入來計算,如果出現了糾紛也是可以通過訴訟等法律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