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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行賄罪罰金起點是多少?

公司犯罪辯護 閱讀(1.36W)

單位行賄罪罰金起點是多少?

單位行賄罪是行賄罪的一種,指的是在企業、公司以及國家事業單位等組織中,通過向上級領導以及同事等人員行賄而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單位行賄罪一經查處,應該被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那麼單位行賄罪罰金起點是多少?法律對於單位行賄罪的處罰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一、單位行賄罪罰金起點是多少?

單位行賄罪是指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回扣、手續費,情節嚴重的行為。

單位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回扣、手續費,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賄取得的違法所得歸個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條、第三百九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單位行賄罪的判刑標準

單位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回扣、手續費,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賄取得的違法所得歸個人所有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條、第三百九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條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是行賄罪。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行賄論處。 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是行賄。

第三百九十條 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刑法有著明確的規定。對於情節較輕數額較小的行賄罪,一般處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情節較重數額較大的行賄案件,則處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上的處罰。如果有在被追責前主動自首以及交代行賄情節的情況,則應該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