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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他人吸毒多次的認定

毒品辯護 閱讀(3.05W)

容留他人吸毒罪中的“多次容留他人吸毒”是指兩次兩次以上。
這裡的容留是指實施了容留的行為,而不管這種行為是處於主動還是被動,所以,即使是吸毒者前來要求而被動的容留行為也會構成犯罪。
根據《刑法》第354條的規定,犯本罪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依照《刑法》第356條之規定,因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過刑,又犯過本罪的,從重處罰。

容留他人吸毒多次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