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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毒品罪犯罪主體的最低年齡

毒品辯護 閱讀(6.68K)

販賣毒品罪犯罪主體的最低年齡是十四周歲。己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未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販賣毒品罪犯罪主體的最低年齡

法律依據:《刑法》 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