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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毒處罰是怎樣的 | 販賣毒品罪的辯護技巧是怎樣的

毒品辯護 閱讀(3.06W)

販毒處罰是怎樣的,販賣毒品罪的辯護技巧是怎樣的

販毒也就是販賣毒品的簡稱,在我國只要有販毒的行為,無論涉案毒品數量是多少,一律要追究行為人的法律責任,也就是販毒的處罰問題了。到底販毒處罰是怎樣的,具體的量刑標準是什麼?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大家做詳細解答。


一、販毒處罰是怎樣的

(一)三年以下:

1、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不滿2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10克;

3、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三年至七年:

1、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140克至2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7克至10克;

3、其他數量相當毒品的;

4、國家工作人員走私、製造、運輸、販賣毒品;

5、在戒毒監管場所販賣毒品的;

6、向多人販毒或者多次販毒的;

7、其他情節嚴重的行為。

(三)七年至十五年:

1、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200克至10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至50克;

3、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

(1)苯丙胺類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十克以上不滿一百克;

(2)大麻油一千克以上不滿五千克,大麻脂二千克以上不滿十千克,大麻葉及大麻煙三十千克以上不滿一百五十千克;

(3)可卡因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

(4)嗎啡二十克以上不滿一百克;

(5)度冷丁(杜冷丁)五十克以上不滿二百五十克(針劑100mg/支規格的五百支以上不滿二千五百支,50mg/支規格的一千支以上不滿五千支;片劑25mg/片規格的二千片以上不滿一萬片,50mg/片規格的一千片以上不滿五千片);

(6)鹽酸二氫埃託啡二毫克以上不滿十毫克(針劑或者片劑20μg/支、片規格的一百支、片以上不滿五百支、片);

(7)咖啡因五十千克以上不滿二百千克;

(8)罌粟殼五十千克以上不滿二百千克;

(9)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

(四)十五年、無期、死刑:

1、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1)苯丙胺類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2)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葉及大麻煙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3)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4)嗎啡一百克以上;

(5)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針劑100mg/支規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規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劑25mg/片規格的一萬片以上,50mg/片規格的五千片以上);

(6)鹽酸二氫埃託啡十毫克以上(針劑或者片劑20μg/支、片規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7)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8)罌粟殼二百千克以上;

(9)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4、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5、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6、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7、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二、販賣毒品罪的辯護技巧

1、公訴機關指控的販賣毒品的品種,數量是否成立,包括審查證明販賣毒品數量的物證、書證、鑑定報告和證人證言,審查證人證言是否有矛盾;審查公訴機關指控的販賣毒品數量中是否有被告人自己吸食的部分,如果有,應從販賣毒品總量中減掉。是否有幫人代購的行為,如不營利,且數量較少僅用於吸食,則屬於持有毒品。

2、被告人是主犯還是從犯,如果是從犯,應主張從輕處罰。

3、被告人是否是未成年人,是否是被人利用,辦案機關辦案過程中是否依法保護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4、如果被告人被指控為運輸毒品,要審查被告人是否明確知道自己所運輸的物品是毒品。如果並不知道運輸的是毒品,則不構成犯罪。

5、審查被告人是否有自首、立功情節,是偶犯初犯還是累犯。

6、審查公安機關辦案程式是否合法,所用來指控犯罪事實的證據來源、取得方式是否合法。

7、審查是否存在超期羈押的情形,在超期羈押期間所取得的口供不得作為有效證據。

8、審查是否存在可以適用緩刑的情形,偵查期間,是否可以取保候審

綜上可知,販賣毒品的最高可以判處行為人死刑,由此可見我國對這種犯罪是嚴厲打擊的。實踐中,要是被控販賣毒品罪的話,出於你的利益考慮,建議最好及時委託專業律師來幫助你進行辯護,看看能不能爭取寬大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