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暴力犯罪辯護>

輕傷一級有諒解書是否還會坐牢?

暴力犯罪辯護 閱讀(2.34W)
輕傷一級有諒解書是否還會坐牢?
律師解析:故意傷害致人輕傷一級,獲得諒解的,法院可以從寬處罰。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構成故意傷害罪的,綜合考慮故意傷害的起因、手段、危害後果、賠償諒解等犯罪事實、量刑情節,以及被告人的主觀惡性、人身危險性、認罪悔罪表現等因素,決定緩刑的適用。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條
對於達成和解協議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