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暴力犯罪辯護>

被綁架受脅迫殺人罪怎麼判罰?

暴力犯罪辯護 閱讀(1.56W)

一、被綁架受脅迫殺人罪怎麼判罰?

被綁架受脅迫殺人罪怎麼判罰?

生命是等價的,受脅迫殺人仍構成故意殺人罪,但惡性較輕,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地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屬於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罪的一種。這在刑法上被逼迫的人屬於脅從犯,同樣涉嫌故意殺人罪,但應當根據情節減輕或免除處罰。殺害他人涉嫌故意殺人罪,被脅迫犯罪的,是脅從犯,應當按照犯罪情節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法律規定

《刑法》第二十八條 【脅從犯】對於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 故意殺人,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屬於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權利罪的一種。是中國刑法中少數性質最惡劣的犯罪行為之一。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殺人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故意殺人的行為,就構成故意殺人罪。由於生命權利是公民人身權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實際被殺,不管殺人行為處於故意犯罪的預備、未遂、中止等哪個階段,都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究。

我國《刑法》第十四條規定:“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該法第十六條規定:“行為在客觀上雖然造成了損害結果,但是不是出於故意或者過失,而是由於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預見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被綁架受脅迫殺人的,也是屬於違法犯罪的行為,與故意殺人罪的區別在於當事人自己沒有主觀性,具體情況下的司法判決還是需要結合實際來進行認定的,一般可以主張從輕處罰,但是否構成受脅迫應當根據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認定和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