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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逃逸能判緩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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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意傷害逃逸能判緩刑嗎?

故意傷害逃逸能判緩刑嗎?

故意傷害罪可以判處緩刑,條件是必須賠償受害人的經濟損失,取得受害人的諒解。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1、犯罪情節較輕;

2、有悔罪表現;

3、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4、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二、故意傷害犯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客體要件

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為內容的人格權。應注意的是,侵害的是他人的身體權,因此,故意傷害自己的身體,一般不認為是犯罪。只有當自傷行為是為了損害社會利益而觸犯有關刑法規範時,才構成犯罪。

2、客觀要件

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1)要有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2)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必須是非法進行的

(3)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必須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損害,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3、主體要件

故意傷害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其中,已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 當負刑事責任;致人輕傷的,則須已滿16週歲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4、主觀要件

故意傷害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結果,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綜上所述,故意傷害造成受害人重傷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嫌疑人逃逸後被公安機關抓獲,如果故意傷害情節不嚴重,法定量刑在三年以下,社會危害性不大的,法院可以擇機判處緩刑。在緩刑期間內,犯罪分子在社群接受思想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