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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劫罪和故意傷害罪分別怎麼處罰

暴力犯罪辯護 閱讀(9.04K)

搶劫罪和故意傷害罪分別怎麼處罰

搶劫罪和故意傷害罪在刑法上都是十分常見的犯罪,但是它們兩者並不相同,具有很大的區別。那麼你知道搶劫罪和故意傷害罪分別是怎樣處罰的嗎?接下來,本站小編在下文中做了詳細講解,詳情請閱讀下文。

一、搶劫罪的處罰是怎樣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二、故意傷害罪的處罰是怎樣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搶劫罪和故意傷害罪在客體、客觀方面、主體、主觀方面都不相同,並且,故意傷害罪的刑罰起點相對於搶劫罪而言較輕一些。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的知識,建議你登陸本站網站瀏覽相關的欄目,還可以線上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