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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網路謠言

網路安全 閱讀(3.34W)
法院受理網路謠言

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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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謠言有哪些


根據製造的謠言內容的不同,網路謠言主要有以下六類:

1、網路政治謠言

主要指向黨和政府,主要涉及政治內幕、政治事件、重大政策出臺和調整等內容,讓公眾對國家秩序、政治穩定、政府工作產生懷疑和猜測,破壞黨和政府的形象,危害國家安全和政權穩定。“軍車進京、北京出事”等謠言就屬於這一類。

2、網路災害謠言

捏造某種災害即將發生的資訊,或者捏造、誇大已發生災害的危害性資訊,引起公眾恐慌,擾亂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引發“搶鹽風波”的核輻射謠言、引發群眾逃亡並導致4人遇難的響水縣“爆炸謠言”等都屬於這類謠言。

3、網路恐怖謠言

這類謠言一般是虛構恐怖資訊或危害公眾安全事件資訊,引發公眾恐慌,擾亂社會秩序,引起公眾對政府管理的不滿,影響社會穩定。“‘針刺’鬧到重慶”等屬於這類謠言。

4、網路犯罪謠言

這類謠言一般是捏造一些駭人聽聞或令人髮指的犯罪資訊,引起公眾憤怒、恐懼,引發公眾對政府、政府工作人員或某些群體的不滿,同時也影響當事人的聲譽,擾亂他們的正常生活。如“黔西部分鄉鎮兒童被搶劫盜腎”等屬於這類謠言。

5、網路食品及產品安全謠言

捏造或誇大某類食品或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引起公眾對該類食品或產品的抵制,導致該類食品或產品生產者、銷售者損失。比如“皮革奶事件”,讓奶企等蒙受巨大損失。

網路個人事件謠言針對某些個人特別是名人而編造吸引眼球的虛假資訊,侵害當事人隱私,給當事人造成負面影響甚至經濟損失。比如趙本山“被限制出境”以及眾多名人“被死亡”等都屬於這類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