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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置採購合同違約金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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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裝置採購合同違約金是多少

裝置採購合同違約金是多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1、每延誤一週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5%。如果因供貨方原因導致不能全部或部分交貨,應依照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比例乘以不能交貨的部分貨款計算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以償付採購方所受到的實際損失,可以修改違約金,使實際受到的損失得到合理的補償

2、供貨方不能如期交貨的行為又可以進一步區分為逾期交貨和提前交貨兩種情況。只要發生供貨方逾期交貨的情況,即不論合同內規定由它將裝置送到指定地點交接,還是採購方去自提,均要按照合同約定依據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價計算違約金。發生逾期交貨事件後,供貨方還應在發貨前與採購方就發貨的有關事宜進行協商。採購方仍需要時,可繼續發貨照數補齊,並承擔逾期付貨責任;如果採購方認為已經不再需要,有權在接到發貨商通知後的15天內,通知供貨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但逾期不予答覆視為同意供貨方繼續發貨。

對於提前交付裝置的情況,屬於約定由採購方自提裝置的合同,採購方接到對方發出的提前提貨通知後,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拒絕提前提貨;對於供貨方提前發運或交付的裝置,採購方仍可依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

二、裝置採購合同違約應該承擔的責任

(1)不按照合同約定接收裝置

合同簽訂以後或履行過程中,採購方要求中途退貨,應向供貨方支付按退貨部分貨款總額計算的違約金。對於實行供貨方送貨代運的裝置,採購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要承擔由此造成的裝置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2)逾期付款

採購方逾期付款,應依照合同規定的計算方法,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3)貨物交接地點錯誤的責任

不論是由於採購方在合同內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還是未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及時將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通知對方,導致供貨方送貨或代運過程中不能順利交接裝置,所產生的後果均由採購方承擔。

從上述我們可以看出,裝置採購合同違約金其實並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和說明。也就是說公司裝置採購合同的違約金具體還是要看雙方簽訂合同的內容而定。由於裝置採購合同違約後承擔的責任非常的大。所以說簽訂合同的雙方最好做好全方面的準備。避免出現違約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