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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爭議的仲裁時效是多久

仲裁 閱讀(2.38W)
人事爭議的仲裁時效是多久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智慧財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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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事業單位人事爭議仲裁時效?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時效都是一年,60日是以前的,這個已經修改了。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裡。
同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也已經於2008年頒佈實施。
第一條 為公正及時處理勞動、人事爭議 (以下簡稱爭議),規範仲裁辦案程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以下簡稱調解仲裁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以下簡稱公務員法)、 《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適用下列爭議的仲裁:
  (一)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之間,以及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之間,因確認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二)實施公務員法的機關與聘任制公務員之間、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 (單位)與聘任工作人員之間因履行聘任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之間因除名、辭退、辭職、離職等解除人事關係以及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
  (四)社會團體與工作人員之間因除名、辭退、辭職、離職等解除人事關係以及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
  (五)軍隊文職人員聘用單位與文職人員之間因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由仲裁委員會處理的其他爭議。
以上是關於事業單位人事爭議仲裁時效相關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