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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法律應如何維權

仲裁 閱讀(3.17W)
侵權法律應如何維權
律師解析:權利人權利受到侵犯,為維權可以先警告侵權人,與其協商要求他停止侵害;協商不成,可以向有關機構申請調解或者達成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最後還能通過向法院起訴這一救濟手段,來請求法院使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
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