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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次酒駕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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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次酒駕怎麼處理

2次酒駕怎麼處理

對於酒駕,我相信大多數人都不會陌生,因為我們在生活中經常會聽到這個詞。而且喝酒開車本來就是一件十分危險的事,但是還是有很多人不相信,覺得自己的開車技術那麼好怎麼可能會發生事故,正是因為有這種想法的人不再少數,所以交通巡警對於查酒駕是十分嚴格的,特別是在春節的時候,這個時候喝酒開車的人比平時多出很多。

因此道路交通法對於喝酒開車的人有著很明確的規定處罰:如果你由於喝酒開車上路被交通巡警發現,交通巡警會當場扣押你的機動車駕駛證,並且你只有在六個月之後去交通巡警大隊拿回你被扣押的機動車駕駛證,而且你還會被罰款,一般罰款的金額在1000到2000之間。那麼如果你再次因為喝酒開車上路,被逮住了會是怎樣的呢?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的是隻要你第二次喝酒開車被發現的話,就屬於二次酒駕。因為二次酒駕與第一次酒駕是沒有時間限制的,只要你被處罰過一次酒駕,第二次不論相隔多少時間,都會屬於二次酒駕。

並且如果你是二次酒駕肯定會比第一次罰的重,因為在你被第一次處罰之後你根本就沒有絲毫的悔改之心,根本就不把酒駕當一回事。道路交通法對於二次酒駕是這樣規定的:因為喝酒開車上路的,被處罰過一次的,再次因為喝酒開車上路被處罰的,直接當場吊銷他的機動車駕駛證,並且這次不再是隻對你進行1000到2000元的罰款,你還會被拘留,一般拘留的時間是10日以內。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酒駕真的是很危險的,因為在喝了酒的情況下開車,你的大腦是極度興奮的,遇到突發事情是反應不過來的,所以我們要記住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