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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規定公民開麻將館違法嗎

治安管理 閱讀(2.61W)

國規定公民開麻將館違法嗎

肯定有部分人員認為當地遍地的麻將館是國家有關部門執法力度不夠,因為在這部分人眼中這麻將館就是跟別人提供賭博的,尤其是當屢屢發生了有人因為打麻將被治安處罰的這種事情以後,更是對麻將館也有很大的排斥心理,認為國家不抓源頭。那麼,國規定公民開麻將館違法嗎?

一、國規定公民開麻將館違法嗎?

符合程式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九條, 不以營利為目的,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娛樂活動,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娛樂場所只收取正常的場所和服務費用的經營行為等,不以賭博論處。

麻將館即棋牌室,可以去工商局辦理執照。

二、開設賭場罪構成要件是什麼

1、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只要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2、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並且以營利為目的。即行為人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一貫參加賭博,是為了獲取錢財,而不是為了消遣、娛樂。

3、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正常的社會管理秩序。

4、本罪在客觀萬面表現為聚眾賭博、以賭博為業和開設、經營賭場的行為。

三、開設賭場罪如何處罰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以營利為目的,在計算機網路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開設賭場”。

我國公民在我國領域外周邊地區聚眾賭博、開設賭場,以吸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為主要客源,構成賭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明知他人實施賭博犯罪活動,而為其提供資金、計算機網路、通訊、費用結算等直接幫助的,以賭博罪的共犯論處。

實施賭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的規定從重處罰:

(一)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

(二)組織國家工作人員赴境外賭博的;

(三)組織未成年人蔘與賭博,或者開設賭場吸引未成年人蔘與賭博的。

在我國正常情況下開麻將館是合法的,因為麻將館其實也就是普通的棋牌室,平常供別人提供娛樂,打打麻將的,然後從中收取一定的服務費。但是麻將館當中的這些麻友們,在打麻將的時候因為賭資過多,被國家全部都嚴厲處罰的案例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