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架拘留怎麼能確認是不是拘留了?
受害人可以通過辦案民警瞭解公安局對作案者採取的強制措施。
根據法律規定,打人者造成輕傷就涉嫌故意傷害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如果造成輕微傷視情況可以進行治安拘留。派出所必然要做出處罰決定書,內容包括賠償和是否拘留加害者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十條 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
(一)警告;
(二)罰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
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
第十六條 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併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第二十一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
二、打架造成人重傷怎麼判刑?
打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是未滿18週歲的罪犯可以減輕或者從輕處罰。具體處罰根據情節和傷者受傷程度決定。
依據《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打架造成對方重傷的,一般都會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是情節輕微的,公安機關會採取警告、罰款、行政拘留等方式,而不會涉及到刑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