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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合同義務該如何舉證

證據調查 閱讀(1.59W)
未履行合同義務該如何舉證
律師解析:民事訴訟過程中,通常適用的舉證責任原則是“誰主張誰舉證”。未履行合同義務這一行為,因為是消極的,所以很難舉證。
因此,我們在庭審過程中,常常是由原被告雙方分別舉證自己是如何履行合同義務的,那麼無法舉證出自己履行了合同約定義務的這一方,就會被推定為未履行合同義務。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