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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三性有哪些?

證據調查 閱讀(2.11W)
證據三性有哪些?
律師解析:所謂證據的三性,即:
第一,客觀真實性,這是指訴訟證據必須是能證明案件真實的、不依賴於主觀意識而存在的客觀事實
第二,證據的關聯性,證據必須是與案件所要查明的事實存在邏輯上的聯絡,從而能夠說明案件事實。
第三,證據的合法性,這是指證據必須由當事人按照法定程式提供。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