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需要請律師嗎?
1、民事訴訟可以請律師、也可以不請律師。是否請律師由當事人選擇,法律沒有進行強制規定。
2、對於一些法律關係清晰、爭訴標的不大的可以不用請律師。爭訴標的較大、法律關鍵複雜的最好有律師 幫助。
3、當事人有一定的法律知識,能夠應付的也可以不用請律師。
二、糾紛案件的被告一定要請律師嗎?
1、糾紛案件的被告並不是一定要請律師,對於不請律師的情形,可以由當事人的近親屬、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當事人所在社群、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等來進行辯護。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1)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2)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3)當事人所在社群、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2、若是委託了律師等為代理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
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
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僑居在國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從國外寄交或者託交的授權委託書,必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關係的第三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再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的愛國華僑團體證明。
民事糾紛發生之後,一方當事人可能會選擇向有管轄權法院起訴的方式來處理已經發生的糾紛。糾紛的原告、或者是被告,都可以自行選擇是否請律師,當然,若是對糾紛案件相關的實體法、程式法不瞭解的糾紛當事人,為了更好的保護自己的權益,可以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