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生活中,往往有許多不得已的情況下我們要打官司,而一場官司的勝敗也決定於證據是否確鑿。那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有些人會問,我們還需要請律師嗎?對於這個問題的解答,本站小編馬上為大家介紹。
一、證據確鑿打官司要請律師嗎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章
第五十八條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群、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這可以看出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委託1至2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但是,是“可以”,而非“必須”,也就是說,是否委託,當事人有自主選擇的權利,因此法律不強行要求必須請。
當然如果案情簡單、證據確鑿、法律關係明確的話,你可以不聘請律師。否則的話,建議你還是慎重考慮一下,畢竟律師作為專業的法律服務者,專業素養和技巧肯定還是要比普通人擅長的多,而法律問題非常專業,非專業人士很難真正行使自己的權利。如果大家想高質量地維護自己的權利,就要請律師。
二、那麼法院收取訴訟費標準是什麼?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製定具體交納標準。
根據上文的介紹,我們知道,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選擇委託律師也可以不委託律師,當然在委託律師的情況下,可能獲得有利判決的可能性更大。以上就是本站小編為你整理的回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想了解相關的法律知識或者需要諮詢律師,可以來我們本站網站的律師來獲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