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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部分被告上訴都有哪些內容需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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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被告上訴的法律條件

民事訴訟部分被告上訴都有哪些內容需要了解?

1、必須有合格上訴人和被上訴人

2、必須是依法允許上訴的判決裁定

3、符合法定的上訴期限。

二、部分被告上訴的提出方法

1、有權提出上訴的人,包括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指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被告人。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

2、上訴期限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2日起計算。在上訴期限內,提出的上訴具有法律效力。意味著案件要進行第二審程式。如果超出這個期限,提出的上訴和抗訴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第一審判決、裁定即告生效。但也有特殊情況,如當事人由於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而耽誤提起上訴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後5日內,可以申請繼續進行應當在期滿以前完成的訴訟活動。這種申請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沒有正當理由的,人民法院即予裁定駁回申請。

3、根據規定,上訴人既可以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也可以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上訴人通過原審人民法院上訴的,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在3日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

4、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用書狀或口頭兩種形式均可。當事人要求上訴,用口頭表示的,人民法院應當製作筆錄存放在法院的案卷中。

三、部分被告上訴的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法147條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期限應從判決書裁定書送達當事人的第二日起算。判決書裁定書不能同時送達當事人的,上訴期限從各自收到判決書,裁定書之次日起算。

以上就是對於民事訴訟部分被告上訴的詳細介紹,民事訴訟中的被告如果覺得第一次庭審的判決侵害到自己的合法權益的,可以在上訴時限內到上級法院提起上訴。只要是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就算是被告也有權利爭取。如果您還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疑惑,可以登入本站網站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