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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法院判決後還能再上訴嗎

訴訟管轄 閱讀(1.74W)

對於不同級別的法院,具體管轄的案件不同。其中大多數的案件都是由基層人民法院來審理的,而在當事人對審判結果不服的時候,上訴期內也允許向中級法院上訴。那中級法院判決後還能再上訴嗎?可能很多人就搞不清楚了,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為你做詳細解答。

中級法院判決後還能再上訴嗎

一、中級法院判決後還能再上訴嗎

首先確定中級人民法院判決的是一審案件還是二審案件:

1、如是一審案件,可以上訴。

2、如是二審案件,不能再上訴。

二、我國實行二審終審制:

(1)一審案件可以上訴:

我國實行的是二審終審制,除了最高院的一審判決為終審判決不能上訴外,其他地方法院的一審判決裁定均不作為終審判決裁定,當事人不服地方法院(包括地方中院、高院)一審判決或裁定的,均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由二審法院審查案件卷宗,確定是否維持原判或者發回重審或者改判。

(2)二審案件不能再上訴:

如提起上訴後,當事人對二審法院的判決裁定不服的,不能再提起上訴。

(3)對已經終審判決,案件就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服的稱之為“申訴”,不是上訴,根據我國訴訟法的規定,案件被告兩審終審制。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 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

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藉口加以剝奪。

對於上述標題的問題,這要看中級人民法院是作為一審法院還是二審法院,如果是二審法院的話則此時做出的判決、裁定結果就是終審判決,這是會馬上生效的,也就意味著不允許上訴。但如果是一審法院的話,則就可以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