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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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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大家都知道,我國的憲法與西方的憲法有所不同,我國的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我國的憲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我國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小編蒐集了一些有關憲法的最高法律效力的表現、法律依據以及其他的一些憲法的相關知識,供大家參考。

憲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嗎?

一、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現在:

1、憲法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礎和依據,任何普通法律、法規都不得與憲法相牴觸;

2、憲法是一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全體公民的最高行為準則。

二、法律依據:

我國《憲法》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牴觸。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三、憲法相關知識:

憲法(constitution)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適用於國家全體公民,是特定社會政治經濟和思想文化條件綜合作用的產物,集中反映各種政治力量的實際對比關係,確認革命勝利成果和現實的民主政治,規定國家的根本任務和根本制度,即社會制度、國家制度的原則和國家政權的組織以及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等內容。

國家內部政治力量的對比關係的變化對憲法的發展變化起著直接作用,國際關係也對憲法發展趨勢有所影響。

第一,憲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據。1999年憲法修正案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依法治國的核心是依憲治國,而依憲治國的內在要求是憲法至上。這就意味著憲法在國家和社會生活中具有至高的法律地位。同時,我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市場經濟需要統一的市場規則,更需要統一的法律制度。保持法制統一,首先要保持法律體系內部的和諧統一。統一到哪裡?統一到憲法。憲法所確立的原則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礎和立法依據。憲法與法律的這種關係,通常被稱為“母法”與“子法”的關係,即:憲法為母法,法律為子法。

第二,憲法與法律相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憲法第五條第三款規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牴觸。”憲法在法律體系中具有最高的權威,法律、行政法規的內容和精神都不得與憲法的原則和規定相牴觸、相違背,否則,就會因違憲而無效。

第三,憲法是一切組織和個人的根本活動準則。憲法第五條第四款規定:“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

憲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這一點不言而喻。作為我國的公民之一,我們應當自覺地遵守憲法的相關規定,自覺地約束自己的行為,不做違法犯罪的事情。如果大家還行要了解更多的關於憲法的相關知識的話,小編建議大家可以詳細閱讀我國的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