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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什麼行為構成遺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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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什麼行為構成遺棄罪?

一、父母什麼行為構成遺棄罪?

父母遺棄年幼的家庭成員行為構成遺棄罪,母親遺棄孩子造成遺棄罪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遺棄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應當扶養而拒不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所謂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是指家庭成員中具有以下幾種情況的人:

(1)因年老、傷殘、疾病等原因,喪失勞動能力,沒有生活來源;

(2)雖有生活來源,但因病、老、傷殘,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

除了對於具有這類情況的家庭成員外,不發生遺棄的問題

母親遺棄孩子造成遺棄罪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必須是對被遺棄者負有法律上的扶養義務而且具有撫養能力的人。只有具備這種條件的人,才可能成為本罪的主體。如果在法律上不負有扶養義務,互相間不存在扶養關係,也就不發生遺棄的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

【遺棄罪】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遺棄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遺棄罪是指負有扶養義務的人,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中國《刑法》中妨害婚姻家庭罪的一種。法律規定,負有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且情節惡劣的應當立案追訴。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遺棄年幼的家庭成員將有可能構成遺棄罪,但是必須要達到情節惡劣的程度,而根據《刑法》第261條當中明確的規定的,觸犯該罪名的,將會按照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來處罰。畢竟這種行為是嚴重的妨害了婚姻家庭關係,所以這種遺棄行為必須要受到嚴厲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