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訴訟仲裁>訴訟仲裁案例>

倒賣教學視訊侵權賠償標準是多少

訴訟仲裁案例 閱讀(1.78W)
倒賣教學視訊侵權賠償標準是多少

一、倒賣教學視訊侵權賠償標準是多少?

1、倒賣教學視訊侵權賠償標準不是法定的,應當按照權利人因此受到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難以計算的,可以參照該權利使用費給予賠償。對故意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給予賠償。

2、權利人的實際損失、侵權人的違法所得、權利使用費難以計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百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3、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二、倒賣教學視訊侵權賠償協議必須公證才有效嗎?

倒賣教學視訊侵權賠償協議不是必須公證,侵權賠償協議滿足以下條件就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三、使用教學視訊可以不經著作權人同意的情形有哪些?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教學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稱、作品名稱,並且不得影響該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三)為報道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著作權人宣告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宣告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改編、彙編、播放或者少量複製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範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文化館等為陳列或者儲存版本的需要,複製本館收藏的作品;

(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且不以營利為目的;

(十)對設定或者陳列在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影;

法律制度中規定了著作權侵權賠償標準的計算依據,像是倒賣教學視訊的這種做法,就算給權利人造成的實際損失難以確定,一般也可以確定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侵權違法所得無法確定的,則按照教學視訊的許可使用費確定賠償金。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