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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三小時的判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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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法拘禁三小時的判多久?

非法拘禁三小時的判多久?

非法拘禁3小時的行為達不到刑事立案標準,不會判刑,但會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進行治安處罰。非法剝奪人身自由是一種持續行為,即該行為在一定時間內處於繼續狀態,使他人在一定時間內失去身體自由,不具有間斷性。時間持續的長短不影響本罪的成立,隻影響量刑。但時間過短、瞬間性的剝奪人身自由的行為,則難以認定成立本罪。

一般情況下,超過24小時,會按犯罪處理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二、非法拘禁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利用職權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 非法拘禁持續時間超過二十四小時的、

2、 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 非法拘禁他人,並實施捆綁、毆打、侮辱等行為的

4、 非法拘禁,致人傷殘、死亡、精神失常的,

5、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 司法工作人員對明知是無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一般非法拘禁超過24小時以上才能夠達到立案標準,並要求當事人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且一般非法拘禁罪判處當事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進行拘役,管制,剝奪當事人的政治權利,若是拘禁情況更嚴重的,其刑期也會更加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