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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口頭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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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口頭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一、民法典口頭協議法律效力

口頭約定的合同符合法定有效條件就是有效的。法律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定有效條件有:當事人是具有相應民事行為能力人;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合同內容符合法律法規;法其他有效條件。

口頭合同和書面合同一樣具有法律效力,並且訂立過程很方便快捷。只是由於口頭合同一旦發生糾紛,很難證明合同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因而對於一些較為重大的事項,還是建議儘量採用書面合同。另外,有一些特殊事項,法律規定只能採用書面合同的形式,口頭合同是無效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資料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資料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二、滿足什麼條件口頭協議成立

1、當事人訂立協議時具有相應的締約行為能力。

(1)民事行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先決條件,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只有經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認才有效。

(2)所謂締約行為能力,是指民事主體據以單獨訂立合同,以自己的行為取得民事權利或承擔民事義務的法律資格。

2、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所謂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願意發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為。意思表示是構成法律行為的要素。意思表示真實是構成有效合同的先決條件之一,一方在被欺詐、脅迫或者重大錯誤下訂立的合同往往非其真實意思表示,屬於無效或可撤銷的合同。

3、協議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所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都不得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易言之,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因此,合同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是合同有效的當然條件之一。但必須注意的是,合同不違反法律,是指合同不得違反當事人必須遵守、不得通過協商加以改變的強行性法律規定。

口頭協議具備法律效力,口頭協議就是口頭合同,口頭合同成立需要滿足三個條件,首先簽訂合同的當事人具備民事行為能力,其次簽訂合同的內容不能違反法律,最後合同的意思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達,不能以一方的意思強加到另一方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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