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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會留案底嗎會對孩子有影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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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會留案底嗎會對孩子有影響嗎?

一、刑事拘留會留案底嗎會對孩子有影響嗎?

被刑事拘留的,不會留下案底,對孩子一般也沒有影響。刑事拘留是一種強制措施,並非刑事處罰。未受到刑事處罰的人,不會留下案底。但是,如果行為人確實構成犯罪,人民法院的判決生效以後,會留下案底。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二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案件中的案底可以消除嗎?

”案底“是沒有辦法消除的。在我國法律中案底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儲存。刑事犯罪記錄永久儲存,任何時間都可以在公安機關係統網內查詢到。

但未成年人犯罪,且判刑時間在五年以下的,實施犯罪記錄封存制度,除辦案需要外,不得對外查詢。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封存後等同沒有前科。

三、拘留最長時間是多久?

拘留最多不能超過37天,但一般來說刑事拘留期為14天,拘留期一般從進入到拘留所那天算起,一般檢察院調查時間為7天,這7天也是包含到14天之內的,不另外加天數,要批准逮捕或者釋放,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六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刑事拘留沒有構成犯罪的情況下是沒有案底的也不會對孩子有影響,如果是構成犯罪事實的案底是不會消除的,會永久存在。未成年人的案底一般會進行封存儲存的。拘留最長時間是三十七天的時間,正常拘留時間是拘留十四天就會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