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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個人手機多久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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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個人手機多久歸還?

一、取保候審個人手機多久歸還?

取保候審時沒收的財物,如果經查無案件無關的,公安機關需要在三日內歸還當事人或親屬。當然也包括手機在內。如果對方拒絕歸還不屬於案件的物品,那麼當事人可以提出申訴和控告。公安機關在辦案過程查封、扣押的財物,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以內解除查封、扣押。以上述規定,當事人可根據具體情況隨時要辦案人員索要,對不屬於案件物品拒不退還的,可以提出申訴和控告。

對查封、扣押的財物、檔案、郵件、電子郵件、電報,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以內解除查封、扣押,退還原主或者網路服務單位;原主不明確的,應當採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認領。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後六個月以內,無人認領的,按照無主財物處理,登記後上繳國庫。

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利害關係人對於公安機關及其偵查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有權向該機關申訴或者控告:

(一)採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不予以釋放、解除或者變更的;

(二)應當退還取保候審保證金不退還的;

(三)對與案件無關的財物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的;

(四)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不解除的;

(五)貪汙、挪用、私分、調換、違反規定使用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的。

受理申訴或者控告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進行調查核實,並在收到申訴、控告之日起三十日以內作出處理決定,書面回覆申訴人、控告人。發現公安機關及其偵查人員有上述行為之一的,應當立即糾正。

二、累犯能申請取保候審嗎

如果是累犯,原則上有累犯嫌疑的人如果取保候審很難保證“不致危害社會”,所以對有累犯嫌疑的人不應該適用取保候審。

也就是說通常情況下,累犯取保候審的難度較大,一般是不會辦理取保候審的。當然這也要看具體是什麼罪行,還需要看犯罪的嚴重程度是怎樣的,建議諮詢專業的刑辯律師對具體案情進行分析比較好。

對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

刑事訴訟的程式性規定中,如果是犯罪行為人符合取保候審的適用條件,經過有關機關批准,並且交納一定數額的保證金或者是提供保證人之後,該犯罪行為人可以被取保候審,但是在取保候審期間內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否則會被變更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