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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賭輸的錢可以追回來嗎?

訴訟仲裁案例 閱讀(2.26W)
網賭輸的錢可以追回來嗎?

一、網賭輸的錢可以追回來嗎?

網賭輸的錢不可以追回來,因為賭資應當由公安機關收繳,按照規定處理。此外,行為人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行為人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構成賭博罪,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二、網賭算犯罪嗎?

網賭不僅違法,還涉嫌刑事犯罪。在網上參與任何禁止性的網路賭博都是違法的,會受到法律懲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網賭會留下案底嗎?

網路賭博是否構成刑事犯罪要根據具體情節而定。如果僅僅是做了個筆錄、按了手印而沒有下達處罰決定書的話就不會留有刑事犯罪案底。

賭博如果構成賭博罪並被法院判處刑罰或免於刑罰的,一般是會留下案底的。但如果僅僅是參與賭博,金額不大的,應該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由公安機關決定處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是刑事處罰,不會留下犯罪記錄,一般不會影響到涉案人的生活、工作,但是處罰決定書會存入公安機關檔案室備查。

四、網賭犯罪案件的管轄地是哪裡?

網路賭博犯罪案件的地域管轄,應當堅持以犯罪地管轄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轄為輔的原則。

“犯罪地”包括賭博網站伺服器所在地、網路接入地,賭博網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以及賭博網站代理人、參賭人實施網路賭博行為地等。

公安機關對偵辦跨區域網路賭博犯罪案件的管轄權有爭議的,應本著有利於查清犯罪事實、有利於訴訟的原則,認真協商解決。經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報共同的上級公安機關指定管轄。對即將偵查終結的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重大網路賭博案件,必要時可由公安部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

網賭輸的錢不能夠追回來了,因為追回來了也是交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的。參與網賭不僅是一種違法行為,嚴重的還屬於犯罪行為會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只要網賭構成犯罪都會留下案底的,網賭案件的件鞋底一般是被告所在地或者是犯罪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