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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多少時間未到算自動撤訴嗎?

訴訟仲裁案例 閱讀(2.53W)

一、開庭多少時間未到算自動撤訴嗎?

開庭多少時間未到算自動撤訴嗎?

開庭審理前沒有通知法官延期,法官到庭等人不到,就算撤訴。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按撤訴處理,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因此開庭原告雖然可以不出庭,但對於原告無正當理由不出庭的,一般可以按撤訴處理;如果被告反訴的,可以按缺席判決處理。

二、開庭程式是怎樣的?

(一)庭審準備。庭審準備是人民法院在正式對案件進行實體審理之前,為保證案件審理的順利進行而進行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法庭調查。法庭調查主要包括兩個內容:一是當事人陳述;二是出示證據和質證。

(三)法庭辯論。法庭辯論是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在合議庭的主持下,根據法庭調查階段查明的事實和證據,闡明自己的觀點和意見,相互進行言詞辯駁的訴訟活動。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針對法庭調查階段稽核的事實和證據,圍繞案件爭執焦點,互相進行口頭辯論,爭取合議庭作出有利於自己的裁判。

(四)案件評議和宣告判決。這是開庭審理的最後階段,是合議庭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和證據,依照法律和政策,分清是非,明確責任,作出判決並宣告判決結果,從而解決當事人之間民事爭議的階段。

三、缺席判決適用什麼情況

缺席判決適用於下列情況:

(一)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訴處理,被告提出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二)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

(三)法院裁定不準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四)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五)在借貸案件中,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係明確的,經審理後可缺席判決。

我國的法律法規是嚴格的規制我國的民事訴訟的程式的,開庭審理是人民法院在完成審判前的準備工作之後,在法院或其他適宜場所設定的法庭,對案件進行審理的過程。開庭時一般要求原告和被告都要到場,否則多次傳喚後仍拒絕到庭則會按缺席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