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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責任糾紛起訴書包括哪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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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侵權責任糾紛起訴書包括哪些內容?

侵權責任糾紛起訴書包括哪些內容?

原告:

被告:

訴訟請求

1、請法院判令被告因侵權行為向原告賠償精神損失費,人民幣元。

2、附帶賠償五歲幼兒因此喪失母愛,身心所受的巨大創傷要求賠償人民幣元。

事實與理由

此致

民法

起訴人:

二、侵權責任如何認定實際損失

在侵權行為中實際損失是指因侵權行為造成的直接損失,例如損毀他人財產的,按財產的實際價值確定實際損失,如果造成人身損害的,實際損失是產生和醫療費、誤工費、康復費等的費用。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如果是數額較小的,比如3000元以內的,最好雙方協商解決,至於賠償數額計算沒有具體的法律規定,雙方協商不成的,建議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解決,起訴涉及訴訟流程,如果當事人對於訴訟程式不熟悉建議可以事前諮詢故意毀壞財物專業的律師。

現實生活當中,如果是關於賠償方面的一些糾紛,雙方當事人是可以採取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的,當然如果說所涉及到的損失標的額比較小的情況之下的話,也是可以如果數額較大,例如超過5000元或者超過三次毀壞財物的,這個時候對方就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了,此時應該通過報警的方式解決,如果對方成立犯罪,將會被檢察院提起公訴,賠償方面被損害人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現實生活當中,如果是關於侵權賠償方面的一些糾紛,雙方當事人是可以採取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的,當然如果說所涉及到的損失標的額比較小的情況之下的話,也是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來進行解決,因為在這種狀況之下的話,如果訴訟的話會產生訴訟成本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