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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週歲簽訂代言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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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週歲簽訂代言合同是否有效?

一、16週歲簽訂代言合同是否有效?

一般情況下沒有效,例外情況有效。未成年所簽訂的合同應該屬於效力待定的合同,除非得到當事人的監護人的追認。否則,如果當事人的監護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對於該合同不予追認,那麼該合同應屬無效合同。

如果當事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訂立的是與其民事行為能力相符合的合同,是有效的;如果與其民事行為能力不相符的,則該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要經被代理人追認後合同才有效。

一般情況下,不滿八週歲的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通常要法定代理人代理其民事活動。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通常無效。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和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匹配的民事活動。但是其法定代理人仍代理其民事活動,或要徵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二、簽訂合同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一)要認真審查簽約物件的主體資格和資信能力,以便在供貨及付款條件上採取相應的對策,防範欺詐、減少交易風險。

(二)爭取合同的起草權、並以書面形式對談判中所取得的承諾進行約定。

(三)合同名稱與合同內容應一致。例如本是加工承攬合同,如果使用購銷合同文字,則將為合同的履行和法律條款的適用增添了爭議。

(四)合同條款在起草與審查時應注意:

1、規格條款上要注意對各型號產品的具體規格做出說明,避免供需之間出現差異。

2、明確約定質量標準以及質量異議提出的期限。

3、明確交付方式,如送往本地,當明確約定送貨地點;如送往外地,則儘量不要寫明。此外,還應列明收貨方經辦人姓名,如果對方更換新的經辦人,應當要求對方提供授權委託書。

4、明確付款時間及其支付方式。不僅要追求銷售額,更要講求經營效益。如果貨款收不回,那麼銷售得越多,虧損越得越嚴重。

5、明確規定雙方應承擔的義務以及違約責任,否則會削弱合同的約束力。

6、各條款均應用詞準確、表達清楚、約定明確,並避免條款重複、或者前後矛盾,產生歧義。重要條款要仔細斟酌,尤其是要防止模稜兩可的詞句或多義詞。比方在實踐中不少人將定金寫成了“訂金”,而“訂金”在法律上被認定為預付款,不能起到定金的擔保功能。

7、爭議解決方式和訴訟管轄地要明確、具體。如果採用仲裁,則一定要明確約定某一客觀存在的仲裁機構,否則將導致條款該無效。

8、簽訂時應加蓋單位公章,如果是對方經辦人則應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簽約授權委託書。

在民事行為能力的規定中,原則上,八週歲以上十八週歲以下的行為能力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民事行為能力受到一定的限制,比如說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民事合同屬於效力待定的合同,該合同需要經過其代理人的追認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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