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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外執行的實施機關是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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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外執行的實施機關是哪裡

一、監外執行實施機關是哪裡

監外執行的實施機關是公安機關。監外執行,是指由於罪犯具有法律規定的某種情況而暫時變更刑罰執行場所和執行方式,在監獄外執行刑罰的一種刑罰執行制度。對於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實行社群矯正,由居住地社群矯正機構執行,基層組織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單位協助進行監督,執行機關應當對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嚴格管理監督。

監外執行,一般指的是由於犯罪人具有法律所規定的某種特殊情況而暫時變換刑罰執行場地和執行的方式,監外執行是刑罰中的一種執行制度;一般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人,因為其具有不合適的收監執行的一些特殊原因,按照法律的相關規定,則由其居住地社群矯正機構執行。如果在執行過程中發現有需要監外執行的,應該由執行單位提出書面意見,報請主管的司法單位進行審查批准。

犯罪人在監外執行期間,應該計算在刑期時間之內。當監外執行的原因消失,例如病癒、或者哺乳期滿之後,若刑期未滿,則可以繼續收監執行;如果刑期已滿,則應該及時釋放犯罪人。

二、監外執行和緩刑的區別是什麼

1、適用罪犯的不同

監外執行適用於被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緩刑適用的範圍則小於監外執行,適用於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執行條件不同

監外執行關押中出現有礙關押執行的情況,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生活不能自理等為條件。而緩刑則是以不致再危害社會為條件。

3、撤銷條件不同

適用監外執行的條件一經消失,即應收監外執行,差別只是執行的場所不同。而緩刑只有在考驗期限內再犯新罪或者被發現漏罪,或者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有關規定的,才能撤銷緩刑,收監執行刑罰,除此這外不再執行原判刑罰。

4、附加條件不同

監外執行是在判決確定以後才適用的變通執行方法,在判決宣告和刑罰執行期間均可適用,並不具有考驗期。而緩刑則是附條件的不執行原判決刑罰的制度,在判決刑罰的同時即可宣告。

監外執行的實施機構是公安機關,監外執行和緩刑的適用條件不同,執行的條件不同,適用的罪犯不同,附加條件不同,撤銷的條件也有所不同,監外執行適用的是所有犯罪分子,需要患嚴重疾病,進行保外就醫,緩刑適用的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