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訴訟仲裁>訴訟仲裁案例>

法院開庭傳票提前多次時間下發?

訴訟仲裁案例 閱讀(2.28W)

一、法院開庭傳票提前多次時間下發?

法院開庭傳票提前多次時間下發?

立案後5天左右,被告就可能會收到起訴狀副本。開庭前3天以前,會收到傳票。絕大多數的法院,會將起訴狀副本與開庭傳票一起給當事人送達的。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傳送原告。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二、法院傳票可以代領嗎

法院傳票可以委託他人代領,代理人或同住成年家屬都可以領取。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受送達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簽收。受送達人的同住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負責收件的人,訴訟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三、收到法院傳票後需要做什麼

收到法院傳票後,被告首要是研究訴狀的請求、事實與理由、證據等,確定相應的對策和抗辨意見。並視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1、如果被告認可原告的訴訟請求的,就正常應訴,儘量和解以達成對自己更有利的結果。

2、如果不認可的,應該積極收集、準備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在法院規定的舉證期限內向法庭舉證。

3、如果自已感覺完成有困難或有不明白之處的,則可以請訴訟代理人,或者請教相關專業人士。

法院傳票按照具體的情況進行認定,並且在開庭的三天前送達當事人,收到法院傳票後,被告首要是研究訴狀的請求、事實與理由、證據等,確定相應的對策和抗辨意見,如果被告認可原告的訴訟請求的,就正常應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