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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偽劣化肥罪既遂處罰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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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偽劣化肥罪既遂處罰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一、生產偽劣化肥罪既遂處罰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生產偽劣化肥罪既遂規定的處罰標準是: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單處罰金;使生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使生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刑法》

第一百四十七條 生產假農藥、假獸藥、假化肥,銷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或者生產者、銷售者以不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冒充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使生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使生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生產偽劣化肥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農用生產資料質量的監督管理制度和農業生產。本罪的犯罪物件是農藥、獸藥、化肥、種子。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等是重要農業生產資料,國家為了加強對農用生產資料的生產和銷售,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行政法規,建立了比較完整的監督管理制度。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農、林、牧、漁等生產管理法規,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等農用生產資料,致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任何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其故意的內容表現為三種形式,一是故意生產假農藥、假獸藥、假化肥;二是明知是假的或失去使用效能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而故意予以銷售;三是故意以不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冒充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過失行為,如在不明知的情況下銷售了假的或失去使用效能的農約、獸藥、化肥、種子,不能構成本罪。

生產偽劣化肥的構成主要是從主體、主觀、客體、客觀要件來進行判定,只有確定符合法定的條件才能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一般在處罰時就會結合犯罪的情形大小來判決,輕者處三年的有期徒刑,重者是可以高達無期徒刑,造成的情形越嚴重所存在的刑期就會越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