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訴訟仲裁>訴訟仲裁案例>

涉嫌盜竊罪判緩刑的條件包括哪些

訴訟仲裁案例 閱讀(2.45W)

涉嫌盜竊罪判緩刑的條件包括哪些

一、涉嫌盜竊罪判緩刑的條件包括哪些?

構成盜竊罪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情節較輕同時滿足其他條件的可以判緩刑。

《刑法》

第七十二條【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二、緩刑期間可以參加工作嗎?

可以,法律沒有規定緩刑期間不能參加工作。但犯罪分子在緩刑期間需要遵守以下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三、因盜竊罪判緩刑公司可以開除嗎?

可以,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盜竊數額較大可以免於刑事處罰的情節有哪些?

(一)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二)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諒解的;

(四)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可見,涉嫌盜竊罪的犯罪嫌疑人能否被判處緩刑,還是要結合案件的詳細情況確定的,像是入室盜竊攜帶凶器盜竊這類盜竊案件中,對犯罪分子不會宣告緩刑。即便被法院宣告緩刑,緩刑期間只是不需要在監獄坐牢,但仍然會有犯罪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