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訴訟仲裁>受理範圍>

根據民訴法規定20萬標的的訴訟費是多少?

受理範圍 閱讀(3.22W)

一、根據民訴法規定20萬標的的訴訟費是多少?

根據民訴法規定20萬標的的訴訟費是多少?

20萬標的的訴訟費是3000元,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訴訟費的管理監督

訴訟費用的交納和收取制度應當公示。人民法院收取訴訟費用按照其財務隸屬關係使用國務院財政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印製的財政票據。案件受理費、申請費全額上繳財政,納入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人民法院收取訴訟費用應當向當事人開具繳費憑證,當事人持繳費憑證到指定代理銀行交費。依法應當向當事人退費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訴訟費用繳庫和退費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商最高人民法院另行制定。

在邊遠、水上、交通不便地區,基層巡回法庭當場審理案件,當事人提出向指定代理銀行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基層巡回法庭可以當場收取訴訟費用,並向當事人出具省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印製的財政票據;不出具省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印製的財政票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交納。

案件審結後,人民法院應當將訴訟費用的詳細清單和當事人應當負擔的數額書面通知當事人,同時在判決書、裁定書或者調解書中寫明當事人各方應當負擔的數額。

在日常生活當中經常可以聽到有一些人覺得律師是非常賺錢的一個行業,但實際上律師收取一些訴訟費用的時候,都是需要按照法律規定來嚴格執行的,比如說涉及到一些財產型別的民事案件的話,按照標的額的比例來收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