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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強制執行需要什麼資料?

判決執行 閱讀(3.01W)

一、申請強制執行需要什麼資料?

申請強制執行需要什麼資料?

申請強制執行的必備材料 1、執行申請書。由申請執行人簽字或蓋章。 2、生效法律文書原件。3、執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公民個人申請的,應當提交居民身份證影印件; 4、申請人不能親自到法院申請執行,需委託代理人代為其申請執行的,應出具授權委託書。5、法律文書的生效證明。屬本院判決、調解、裁定的,應由經辦法官或書記員簽字證明已經生效。 6、提供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清單。

二、申請強制執行要準備如下材料:

(一)經本人簽字或者蓋章的申請執行書。

申請執行書中應當寫明申請執行的理由、事項、執行標的,以及申請執行人所瞭解的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

申請執行人書寫申請執行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申請。人民法院接待人員對口頭申請應當製作筆錄,由申請執行人簽字或者蓋章。

外國一方當事人申請執行的,應當提交中文申請執行書。當事人所在國與我國締結或共同參加的司法協助條約有特別規定的,按照條約規定辦理。

(二)生效的法律文書。

(三)本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軍官證、護照等)原件及影印件。如果是個體工商戶或者代表單位申請執行的,還應攜帶好營業執照和影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申請執行的,應當提交繼承或者承受權利的證明。

(四)其他應當提交的材料:如,如果作為申請人向被執行人的財產所在地法院申請執行的,則應當再提供該法院轄區內有可供執行財產的證明材料以及法律文書的生效證明。

通過上述的詳細羅列可知在現實情況中,最重要的材料還是被申請人的財產證明,因為如果對被執行人的財產不清晰,很可能會對強制執行產生很大的困難。所以無論是自己調查還是委託律師或第三方負責調查,都要弄清被申請人的財務狀態。如果發現被申請人有轉移財產等行為,可以申請限制其人身自由,凍結其財物資產,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