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訴訟仲裁>辦案流程>

根據法律規定一審量刑過重怎麼辦?

辦案流程 閱讀(2.9W)

一、根據法律規定一審量刑過重怎麼辦?

根據法律規定一審量刑過重怎麼辦?

1、如果是一審案件,可以在十日內提出上訴;

2、如果是二審判決,可以申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八條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自收到判決書後五日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後五日以內,應當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並且答覆請求人。

第二百一十六條  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

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藉口加以剝奪。

二、量刑的規定是什麼?

量刑對於實現刑罰報應的意義

刑罰報應體現了刑罰的公正性,量刑應當以犯罪事實及情節根據,對犯罪行為作出恰當的法律評價,從而使裁量的刑罰成為一種公正的刑罰。量刑以刑罰正義為指導,它對於實現刑罰報應具有重大意義。

量刑對於實現刑罰預防的意義

刑罰預防體現了刑罰的有效性,量刑應當以犯罪人的個人情況為參考,對犯罪人作出恰當的法律評價,從而使裁量的刑罰成為一種有效的刑罰。量刑以刑罰效益為指導,它對於實現刑罰預防具有重大意義。

量刑對於報應與預防的雙重意義

刑罰目的的二元論決定了在量刑活動中,報應與預防應當兼顧。只有這樣,才能把刑罰報應與刑罰預防有機地統一起來,使刑罰正義與刑罰效益兼而得之。在量刑活動中,只求正義不求效益,或者只求效益不求正義都是片面而不可取的,量刑應當實現刑罰報應與刑罰預防的雙重使命。

在當代的社會,如果遇到法院對於犯罪行為量刑過重,是可以要求檢察院提出抗訴的。如果是一審判決的話,可以提出上訴,由其本人或者是法定代理人提出上訴狀的,上訴狀需要寫清楚上訴的理由和事實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