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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申訴開庭時間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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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民法院申訴開庭時間要多久

人民法院申訴開庭時間要多久

沒有開庭的相關規定,但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請人和對方當事人補充有關材料,詢問有關事項。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再審;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三條  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應當提交再審申請書等材料。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將再審申請書副本傳送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書面意見;不提交書面意見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請人和對方當事人補充有關材料,詢問有關事項。

第二百零四條  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再審;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因當事人申請裁定再審的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審理,但當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的規定選擇向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階人民法院裁定再審的案件,由本院再審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審,也可以交原審人民法院再審。

二、開庭一次需要多久時間

我國法院的庭審沒有時間上的限制,只要在審限內審結案件就可以。但是,按照實際情況,一般來說一次庭審的時間需要1到2個小時左右。如果案件權利關係簡單,通常一個小時左右可以審理完畢,要是有一定複雜程度的,需要1個多小時到2小時,或者2小時以上不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進行起訴是需要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的,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人民法院進行受理案件;在不符合條件的情況下,人民法院會進行駁回,並告知駁回理由,當事人進行修改之後,還可以再次進行遞交起訴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