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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到中院多久下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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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上訴到中院多久下傳票?

上訴到中院多久下傳票?

上訴到中院一個月內能收到傳票,一個月左右會開庭。具體來說:

1、一旦原告起訴確定了案件審理的開庭日期,法庭一般會盡快通知當事人,雖然法律規定是在開庭3日前以傳票的方式通知當事人,但是很多時候,法官往往是定下開庭日期就會通過電話的方式,通知當事人到法院來拿傳票,當然,也有法官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通過郵寄送達傳票的方式向當事人進行送達的,並應當確保當事人在開庭3日前收到法院的開庭傳票。

2、如果是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法官是可以通過電話、捎口信、傳真、電子郵件等簡便方式隨時傳喚當事人來開庭或調解。當然,如果法院是以上述非傳票的形式傳送的開庭通知,未經當事人確認或者沒有其他證據足以證明當事人已經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將其作為按撤訴處理和缺席判決的根據。

3、當事人收到法院的開庭通知後,不論是電話形式還是傳票的形式,都應當按照法院通知的日期準時參加訴訟,作為原告,如果沒有按時出庭,法院會按自動撤訴來處理;如果被告接到開庭通知後沒有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審理。

二、法院從收到起訴書到發出傳票的程度

第一個階段就是對起訴書的審查,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二個階段就是向被告送達起訴狀,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傳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也就是說,如果你的起訴狀通過了法院的審查並可以立案的話,被告在12天之內會收到你的起訴書副本。傳票可以通知被告人到法院自行領取或者由法院郵寄給被告人。

以上就是上訴到中院的傳票時效問題,對於民事案件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但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可以延長六個月,所以當事人上訴到中院後也是需要在規定的時效內進行受理並處理的。